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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3-03-08    作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28日

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

目 录

一、规划背景

(一)居民健康水平

(二)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与结构

(三)医疗卫生资源效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目标

(四)主要指标

三、优化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一)服务体系架构和功能定位

(二)床位配置

(三)人力资源配置

(四)设备配置

(五)技术配置

(六)信息化资源配置

四、健全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一)构建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二)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

(三)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

(四)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五)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体系

(六)加强其他公共卫生机构建设

五、构建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一)坚持平战结合

(二)强化医防协同

(三)完善分工协作

(四)坚持中西医并重

(五)鼓励多元发展

六、强化支撑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实施人才兴医

(三)完善公益性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四)完善医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

(五)明确部门职责

(六)严格保障规划实施

“十四五”(2021-2025年)是我市加快推进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打造引领汉江流域、辐射南襄盆地核心增长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联结中西部新通道的核心枢纽节点,辐射带动“襄十随神”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时期。推进健康襄阳建设,构建整合型优质高效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是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优化卫生资源结构的内在要求,是抢抓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机遇、持续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是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十四五”时期襄阳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依据《国务院“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湖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襄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襄阳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居民健康水平

2020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从2015年的76.5岁上升到78.34岁,婴儿死亡率从3.69‰下降至2.49‰,孕产妇死亡率从9.35/10万下降至8.81/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5.17‰下降至3.96‰,健康水平指标均位居湖北省前列。

(二)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与结构

1.医疗卫生机构。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693家,其中医院90家(综合医院61家、中医院9家、中西医结合医院1家、专科医院1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60家(乡镇卫生院12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9家、村卫生室2468家、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92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4家(其中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机构各8家),其他卫生机构9家。

2.医院床位。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37865张,实有床位39040张,实有床位较2015年增加16.8%。医院(含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下同)实有床位数为27727张,较2015年增加14.7%,其中社会办医院床位数为4613张,占全市实有床位的11.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为11313张,较2015年增加22.4%。按实有床位和常住人口526.1万人统计(下同),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7.42张,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专科床位资源中,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康复护理、中医、儿科、精神卫生床位分别为0.19张、1.00张、0.48张、0.39张,均较2015年明显增长。

3.卫生技术人员。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6739人,较2015年增长11.7%,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258人、注册护士16426人,分别较2015年增长11.4%、16.3%;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为0.78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为3.1人;执业(助理)医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46%,注册护士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17.4%。

4.医疗卫生设备。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1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578台,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1465台,其中: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58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22台,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22台,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7台和医用直线加速器(LA)6台。

5.信息化资源。建成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市县乡村四级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区域就医“一卡通”建设,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智慧医疗”建设,为患者提供预约挂号、双向转诊、检验检查结果和健康档案查询等信息服务。

(三)医疗卫生资源效率

1.医疗服务量。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共2860万人次,其中医院诊疗量占比较2015年增长6.9%(社会办医院占比增长2.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较2015年下降6.9%;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为110.5万人次,其中:医院入院人数占比较2015年下降8.1%(社会办医院占比增长3.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占比较2015年增长8.0%。

2.资源利用效率。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为70.7%,其中:医院床位使用率为72.3%(市级公立医院床位使用率为78.1%,社会办医院床位使用率为51.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为66.4%;全市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为8.4天,其中:医院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为9.9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为5.7天。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优质卫生资源仍存缺口。尚未建成国家级西医临床重点专科,三级公立医院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不强,医疗机构品牌知名度不高,缺乏拳头学科的支撑。襄阳市中心医院在全省三级综合医院总体考评中排第9名,落后于十堰市太和医院、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全市三级医院重点专科数量落后于十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存在短板,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仍显不足。

2.卫生人力资源短板凸显。医护人员配备不足,床医比、床护比分别为1:0.37和1:0.4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医疗卫生人才学历结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医学教育、科技创新能力与临床转化能力不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仍然存在“引不进、留不住”情况,且年龄结构趋向老龄化;全市专业公共卫生人员和卫生应急人才缺乏,无法满足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3.卫生资源配置仍不均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卫生资源服务利用情况无法反映真实问题,因此问题部分依然基于2019年的数据进行分析]。各县(市、区)人均医疗卫生资源差异仍然较大,老河口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为8.66张,南漳县仅有6.39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地区仍相对薄弱。重点人群优质医疗服务供给不足,康复护理、精神、儿科、老年病等专科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市级公立医院床位使用率由100.8%上升至109.1%,病床超负荷运转加大了医疗质量风险,而社会办医院床位使用率仅为55.6%,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薄弱,床位使用率为59.02%。

4.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尚未充分形成。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衔接机制不健全,机构间横向纵向联动不足,资源共享和分工协作不够顺畅,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存在一定程度无序竞争现象。“医防”缺少有效融合,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防控和救治环节协同机制不够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融合不够充分,以健康为中心的整合连续型服务模式尚未形成。

(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党中央系列政策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出了新要求。“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要求必须加快建设健康促进型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已上升为总体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势必要建立健康优先发展的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同时,随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必然要求加快优化城乡区域卫生健康资源布局,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承载能力,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节点支撑作用。

2.居民健康需求变化为卫生健康发展模式转型带来了新挑战。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居民卫生健康需求将向注重高质量、品质化、个性化升级,更加关注优质资源的均衡配置和优质服务的公平可及。当前疾病谱不断变化,传统传染病尚未完全控制,新型传染病时有发生甚至爆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也成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必须要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推动形成以维护健康为中心的各类卫生资源分工协作格局,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信息技术和医药科技发展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赋予了新动力。随着AI、5G、“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创新远程医疗和在线医疗等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医学科学技术不断突破,创新药物、新型材料和医疗器械、基因技术、精准医疗、医学3D打印等新技术的不断推出,将极大促进健康服务手段革新和新医学模式的产生。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襄阳样板、全面推进健康襄阳建设为目标,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聚焦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服务体系由外延式发展转变为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由分散割裂转变为系统连续,全面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推进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贡献卫生健康力量。

(二)规划原则

1.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结合襄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按照常住人口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合理调整布局医疗卫生资源,构建与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定位相适应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的薄弱领域和薄弱环节,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医疗救治能力。

2.坚持优质资源扩容与结构优化相结合。保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适度发展,合理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加快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逐步缩小城乡、地区间资源差异。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化不同区域、不同专科、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间的资源结构。鼓励和引导不同医疗卫生机构错位发展,推动卫生健康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为优质高效的可持续发展。

3.坚持质量提升与体系整合相结合。系统重塑公共卫生体系,既满足“战时”快速反应、集中救治和物资保障需要,又充分考虑“平时”职责任务和运行成本,打通医疗救治体系和公卫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高质量发展。坚持将提高卫生健康服务供给质量作为核心任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级。完善分级诊疗机制,推进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疾控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合协同,着力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4.坚持政府主导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落实政府在规划、制度建设、投入保障及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和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更加关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制度环境建设。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产学研合作,推进医学科技创新,满足不同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构建起与襄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体系完整、医防协同、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服务基础设施和能力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县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基层普遍具备健康守门人能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重点推进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改革完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逐步建立完善,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增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管能力不断提升,逐步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保持适度增长,优质资源合理扩容,区域布局更加均衡,结构分布更加优化,分工协作更加明确,服务可及性进一步改善,服务模式有效转变,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健康科技创新能力和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基层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基本形成。农村、城市(镇)分别打造30分钟、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步入湖北省前列。

(四)主要指标

表1:主要发展指标

三、优化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根据襄阳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分布情况,以公平可及为目标,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市级优质资源分区域统筹考虑、均衡布局,县级及以下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等主要医疗卫生资源指标力争位居全省前列。

(一)服务体系架构和功能定位

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立健全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分工明确、功能互补、系统连续、医防协同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市级高水平医院创建和建设省级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合理设置市级医疗中心和公共卫生中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科学分工合作,为群众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和军队基层卫生机构等。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社区医院建设,有效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能力。

3.医院。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军队医院、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救援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社会办医院是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立医院有序竞争、良好互补,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

4.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机构,与区域内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资源共享。

(二)床位配置

1.床位管理。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与核定床位数应当基本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床位数的110%。开放床位数超过核定床位数的医疗机构,要区分情况逐步调整规范。提高床位质量与效率,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县(市、区),对于符合床位设置面积、床护比和医护比要求,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效率性指标优于同等同类平均水平的医院,其超出核定床位数之外的实际开放床位数,可逐步予以认定并纳入核定床位;医疗资源相对丰富的县(市、区)可将超过核定床位数的开放床位逐步转为长期护理床位,或将相应床位迁移到县域其他薄弱区域。在符合床位设置面积、床护比和医护比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对精神、康复、长期护理床位等超出核定床位予以核定。

2.床位总量与结构。适度合理增加医疗机构床位总体规模,积极盘活床位存量,提高床位利用率。到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按7.5张规划设置。床位增量优先配置在床位数较低区域,主要向传染、急诊、重症、精神、儿科、肿瘤、康复等短缺领域倾斜,规划期末精神床位达到每千常住人口0.78张,康复床位达到每千常住人口0.42张,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下降到8天以内。

表2:2025年襄阳市各县(市、区)床位配置规划

(三)人力资源配置

1.补齐卫生人力资源短板。加强人力资源配置与机构建设、床位设置的协调性,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适度提高医生、护士的配置标准并落实到位。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2人,注册护士达到4.2人,执业药师达到0.54人。

2.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原则按区域每万人口1.75名的比例核定。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急救中心、血站、职业病防治院(所)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公共卫生医师。

3.完善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按照医院等级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卫技人员数占比不少于70%。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1∶1.25,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不低于1∶1.15,二级综合性医院不低于1∶1。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承担临床教学、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应适当增加人员配置。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县域医共体将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实行编制、岗位“县管乡用”,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

4.增加短缺人才配置。加强精神和心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区域每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4人,注册护士不低于0.87人,逐步增加心理治疗师和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加强全科、重症、急诊、儿科、产科、老年医学、营养、托育、药学、信息化等专业人员配置。

表3:2025年各县(市、区)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规划

(四)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大型医疗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提高设备利用效益。

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设备、大型救治设备、卫生应急装备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装备技术水平。

(五)技术配置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推动各级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建成一批省内领先、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临床中心和特色优势学科。到2025年,全市新增15-2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5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以此为基础,将襄阳市中心医院、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襄阳市中医医院、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等三级甲等医院建设为现代化研究型医院。加快医学重点难点疾病攻关,发挥三甲医院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逐步缓解区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深化科卫协同,加强卫生健康和科研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支持市域三级医院建设省级、市级创新平台,支持临床研究成果创新转化。

充分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5G等信息技术,搭建“医-教-研”一体化平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推进新兴技术与卫生健康行业的创新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强中医药研发平台建设。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管控。

(六)信息化资源配置

完善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配合省级部署建成湖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加快推进省市县一体化平台建设。构建重大疫情防控大数据治理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应急管理中的监测分析、病原体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优化线上就医咨询、哨点监测、传染病强制报卡、基本公卫服务综合管理、远程医疗服务、电子健康卡和电子医保卡、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等八大业务系统,加强各业务系统协同共享,推进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围绕一数一源,整合业务应用系统。完善各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社会办医院接入联防联控网络、疾病预警监测网络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做好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区域医疗服务评价系统、基本药物和疫苗全程动态监管信息系统等综合监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和防控救治能力。争取襄阳市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平台达到五级,县级平台达到四级甲等及以上,打造开放融合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新局面。

依托全民健康信息专网,推进居民健康服务一码通,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公众服务,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推进“六个一”工程建设,落实“五个一”服务行动。进一步扩展全市就诊“一卡通”服务范围,持续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普及应用电子健康卡,扩大电子健康卡覆盖至全市二级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鼓励支持市域三级综合医院开展互联网医院创建,探索优化就医流程、医患实时问诊互动等线上线下结合的医疗健康新型服务模式。

持续加强远程医疗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乡检查、县诊断”。大力发展移动医疗、智慧医疗和个性医疗,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疗试点。

四、健全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一)构建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以公共卫生风险防范要求和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统筹“平时”服务和“战时”应急双重需要,急性和非急性疾病防治并重,明确各级疾控机构的功能定位、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标准。构建以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优化机构设置。市、县(市、区)各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托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布局建设省域公共卫生中心,提高监测预警和现场处置能力。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探索试点在保持机构名称、性质、编制、法人资格、职责任务、政府投入等不变的前提下,融入县域医共体建设。改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条件,完善设备配置,配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装备,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统筹规划以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导、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医疗机构检验科、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高校及科研机构实验室等共同组成的质控统一、信息共享的传染病实验室网络,开展网络实验室标准化建设。

2.强化能力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能包括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处置、信息管理、监测评估与综合干预、检验检测与效果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研究指导等,要加强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强化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验检测、区域健康大数据分析利用等职能。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监测评估等职能。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对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具备突发急性传染病病原体快速检测能力,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辖区常见健康危害因素和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独立的P2实验室,支持襄阳市中心医院建设负压型P2实验室。鼓励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医学检验实验室。开展病原微生物网络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

3.加强队伍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合理增加职业健康等技术人员比例。到2025年,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岗位比例提高到30%以上,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科学历人才达50%。

4.完善体系建设。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公共卫生科,按标准配备公共卫生医师,承担疾病报告、医院感染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死因监测等疾控工作,并协助开展疾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县域医共体设置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在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学校及托幼机构设置医务室或保健室,配备专职公共卫生人员,落实健康副校(园)长制度,负责学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通过设立医务室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职工疾病预防工作。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各类健康服务机构等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服务。

(二)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

立足平战结合、协同优质,整合全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紧急医学救援中心(120)、专业救援机构资源,形成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综合救治网络,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体系。

1.加强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

(1)推进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依托襄阳市中心医院,整合市职业病防治院、市结核病防治院、市传染病医院医疗资源,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高标准建设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设置1000张可转换病床、100张重症监护病区(ICU)和一定数量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争取建设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实验室、传染病解剖室等。发挥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资源优势建设全省疑难危重传染病诊治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

(2)完善传染病定点医院设置。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作为襄阳市传染病定点医院,平常开放不低于250-300张传染病床位,建立独立儿童传染病病区,其余床位平常作为职业病防治床位和康复床位;各县(市)和襄州区依托县级医院,通过改扩建设置不同规模的感染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也可设置独立的感染病大楼。到2025年,各县(市)和襄州区相对独立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100%达标,感染病区平时状态开放床位总数不低于530张,其中:枣阳市和襄州区不低于100张,宜城市、老河口市、南漳县和谷城县不低于70张,保康县不低于50张。

(3)加强平战结合综合医院和可转换病区建设。按传染病医院(病区)标准将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建设为“平战结合”综合医院,平时状态可以作为医养结合机构、康复医疗机构等使用,发生重大疫情时可以快速征用独立院区,直接转为重大疫情定点医院使用。支持襄阳市儿童医院建立独立儿童传染病可转换病区,加快精神等专科医院可转换病区建设。到2025年,全市传染病可转换床位达到3100张,其中:中心城区达到2000张,枣阳市和襄州区分别达到200张,宜城市、老河口市、南漳县和谷城县分别达到150张,保康县达到100张。

(4)加强标准化发热门诊建设。支持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的发热门诊(室),设置“平战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储备。到2025年,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标准化发热门诊(室)覆盖率达到100%。

(5)强化重大疫情应急与救治保障。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和“政府主导、市场补充、分级储备、分层管理、定期轮换”的原则,构建政府部门、医疗机构、企业、社会、居民等“五位一体”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选择地理位置及功能条件合适,能迅速按照“三区两通道”改造的宾馆、酒店以及体育馆等大型室内场所作为储备隔离点,预留隔离床位。

2.健全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

襄阳市急救中心作为市级紧急医学救援中心,负责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医院的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各县(市)和襄州区均设置1所医疗紧急救援中心,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合理确定急救中心人员配备数量,对辖区内院前急救资源实施“六统一”管理(机构运行统一、人员管理统一、经费安排统一、电话受理统一、车辆调度统一、站点管理统一),并强化对乡镇(街道)、农村等基层急救站点统一调度管理。按照“营利与非营利分开、急救与非急救分开、竞争与规划指导结合”原则,运用市场化手段拓展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差异化、可持续的转运服务。

推进全市域120指挥调度平台建设,构建以襄阳市急救中心为中心,各县(市)及襄州区急救中心为分中心,各级网络医院、乡镇卫生院为支点的体系健全、布局均衡、城乡一体、院前院内协同的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到2025年,实现城区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农村地区平均服务半径10-20公里,中心城区“10分钟急救圈”,非中心城区“15分钟急救圈”,县市区“30分钟急救圈”。

(三)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急诊抢救、儿童保健与儿科常见病诊治和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能力,加强防治融合,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双网底功能,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服务量占比有较大提升、有能力开展的技术和项目不断增加。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原则上在每个街道或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的要求,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可以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和交通条件等情况,适当增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襄城区和樊城区分别按二级医院标准建设一家社区医院,在鱼梁洲开发区建立政府举办或者公立医院举办的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建设1所卫生室。开展中心村卫生室试点建设,支持交通便利、服务人口较少的村可合并建设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不设村卫生室。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院建设,不断拓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护理和中医药、口腔等服务为重点,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诊疗服务水平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

强化乡镇医疗服务节点作用,支持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和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参照二级医院技术水平标准升级建设成为县级医院分院(县域医疗分中心)。距离县级医院较远的地区,县级医院可以依托乡镇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分中心。

支持市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组建医疗集团或医联体,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推进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通过开展巡回医疗、上级机构驻村服务、发展移动智慧医疗等方式,逐步将村卫生室转变为乡镇卫生院延伸服务场所。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按2.18张规划,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人口分布和集聚特点、老龄化程度、交通半径等,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原则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占县域床位的比例不低于30%。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不低于20%。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生化分析仪、DR、彩超等数字化诊疗设备和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配置比例不低于90%,且按需配备公共卫生、检验、药学等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实现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城乡每万名居民有不少于4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其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不少于1名专业公共卫生医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医生80%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所有乡村医生具备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到2025年,全市3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建设康复、老年、妇幼保健等特色科室,推广脑卒中、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管理适宜技术。夯实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老年康养等职能,强化预检分诊、隔离观察、协同转运、应急处置等功能,推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与卫生应急高效协同。建立健全家庭病床服务工作机制,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导,为老年人提供检查、基础护理、康复、中医等上门服务,并与医疗机构内疾病诊治、长期照护等服务相衔接,提供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1.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坚持以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卫生风险防范应对水平。

2.合理配置资源。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规模和密度、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原则上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要求设置。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和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提高床位质量和使用效率。统筹区域发展布局,限制卫生资源无序扩张,加强内涵发展,降低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按照“区有特色、院有重点”的布局,规范管理公立医院“一院多区”建设,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控制综合医院数量。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专科医疗能力建设,推进感染、儿科、肿瘤、精神、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完善医疗机构呼吸疾病规范化防治体系建设。

原则上公立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区域不再增加床位;床护比或者床均业务用房面积不达标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再增加床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3.促进市级医院提质升级。市级医院主要向市域内及周边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和一定的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承担全市疑难急危重症救治任务。

襄阳市中心医院保持现有床位规模不变,作为湖北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建设集临床服务、医疗教育、医学科研和成果转化为一体的省区域医疗中心,增强我市在襄阳都市圈医疗服务的核心竞争力、辐射带动力。依托心血管、肿瘤、神经、妇产、肾病、重症、传染病等临床重点专科,创建专业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医教研融合型、技术创新型区域医疗中心,探索“一院多区”同质化管理新模式,综合实力力争跨入全国地市级百强医院。依托儿科、骨科、老年医学等优势临床重点专科,开展专业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创建。

襄阳市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特色与优势,与其他综合医院错位发展,保持省内领先优势,建设省中医医疗中心和省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中医药特色诊疗和中西医结合特色品牌建设,争创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

襄阳市口腔医院开展高水平专科医疗服务,建设汉江流域口腔医疗中心。

4.加快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围绕县域城镇化建设,适度超前规划布局,重点支持县级医院改善业务用房条件,全面加强床位达标和医疗装备、重症急救、信息化等建设。加强县域内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创伤中心、呼吸中心、肿瘤综合治疗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等专病中心建设,提高儿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科等专科能力。提高县级医院“平战”转换能力,完善消毒供应、医疗废弃物和污水污物处理等配套建设。支持谷城县人民医院、襄州区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到2025年,全市县域三级医院覆盖率达到85%,继续保持县级医院综合实力全省首位。

5.加强区域协同发展。大力推进襄阳都市圈卫生健康协同发展,支持鼓励区域内毗邻县市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合作,打造高水平、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集群,带动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南襄盆地卫生健康工作合作,探索两地医疗卫生联合服务模式新路径。

(五)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体系

1.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1)功能定位。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防治结合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中心,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提供妇幼健康服务,承担辖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

襄阳市妇幼保健院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承担妇幼保健技术分中心任务,推动保健和医疗服务同步发展,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需求,并开展对基层妇幼保健人员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侧重辖区管理、人群服务和基层指导。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与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稳定的业务指导和双向转诊关系,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建立技术协作机制。

(2)机构设置。市和各县(市)及襄州区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襄阳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市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支持襄阳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依托襄阳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功能定位、职责任务进行合理设置,建设规模适度。

(3)资源配置。妇幼保健机构根据服务人口、地域条件等配置妇幼保健人员,按实际开放床位数和床护比、医护比要求配置临床人员。到2025年,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每千名儿童儿科床位数达到2.5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人。加大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改革完善妇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运行补偿机制,体现妇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调动积极性。支持妇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妇产科建设,强化产前筛查和出生缺陷防治,加强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强化妇幼健康临床重点专科与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推进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人口长期发展战略,完善生育服务管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按照“政府投入、完善配套;社区管理、社会举办”的模式,新建、改扩建一批托幼服务设施,引进专业社会托育机构,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制托育服务,优先覆盖人口基数大、托育需求强的城区。

2.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1)功能定位。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主要包括精神专科医院、设精神专科的综合医院)负责提供各类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联络会诊等诊疗服务,及时向上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转诊疑难重症和病情不稳定患者,对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及时办理出院并将患者信息转回社区。指导基层开展患者应急处置,开展院内康复并对社区康复提供技术指导,在精神卫生健康教育中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内容,配合政法、公安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筛查并将筛查结果报告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接受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技术指导,及时转诊病情不稳定患者,开展辖区患者应急处置、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政策宣传,优先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家庭医师签约服务。

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市、县、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和市、县、街道(乡镇)上下联动的三级心理援助服务体系。

(2)机构设置。襄阳市安定医院为市级精神卫生中心,按1200张床位规划建设。在襄阳市中心医院、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设置精神科,各县(市)及襄州区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或挂靠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等科室,重点提高抑郁、焦虑、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康复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精神科医师,全职或者兼职开办精神专科诊所。

(3)资源配置。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精神卫生床位数不低于0.78张。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依托有条件的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精神专科组建心理救援队,提升应对重大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救援能力。

3.职业病防治体系

(1)功能定位。建立健全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承担行政辖区内的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任务。

(2)机构设置。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负责全市职业病诊断工作,鼓励具备职业病救治条件的综合医院承担辖区内职业病救治、康复任务。各县(市)和襄州区均至少有1家具备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检查能力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医护人员职业健康保护和放射卫生工作;鼓励尘肺病等职业病人数量多的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职业病患者康复工作。

支持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及有关康复机构,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参与技术支撑;支持条件较好的企业依托现有技术力量设立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有特色、多样化的技术支撑。

(3)资源配置。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机构配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检验、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机构人员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职业健康检查中心按照职业健康检查任务的需要,配置执业医师、护士、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至少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4.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构建以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老年康复和护理机构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覆盖城乡、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设立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各县(市、区)均至少有1家医院和至少1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以社区和家庭为重心,合理布局接续性医疗机构。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采取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等方式,增加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机构和床位数量。加快发展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长者照护之家等社区托养机构。

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引导医疗机构发展康复护理、医养融合等特色服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积极推进医养融合服务新模式,丰富老年健康服务内涵。完善预防-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定期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进行科学的健康管理和疾病干预,并逐步实现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化管理。

推进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全市开设老年医学科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达到70%。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

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规划建设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发展老年康复、老年护理、老年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特色科室,通过建立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方式,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农村地区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增加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打造30分钟医疗康复和护理照料服务圈。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优化公立和社会办老年健康服务机构的比例。

5.康复医疗“城医联动”体系

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鼓励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加强康复专科医院(含以康复医疗服务为主的二级综合医院)建设,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六)加强其他公共卫生机构建设

1.采供血机构

(1)功能定位与机构设置。襄阳市中心血站主要职责是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业务指导等工作。结合本行政区域人口、服务面积、交通情况、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等统一规划采血点和储血点设置布局,开展血液储存和血液供应服务,在人群聚集区或沿医院、商圈设立固定采血点和流动采血点。各县(市、区)均至少设1个固定采血点,明确功能任务、数量布局、服务区域范围,建立形成“质控上收、服务下沉”的血站服务模式。

(2)资源配置。原则上血站按供血量每3吨配置1辆送血车,合理配置流动采血车。根据年采供血等业务量合理配备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持续推进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常态化血液库存监测制度和血液联动保障机制,建立血液应急保障指挥平台,精准开展血液供应保障和应急调配。

2.健全健康教育体系

健全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教育科(室)以及机关、学生、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等组成的健康教育体系,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条件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健康教育力量建设,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接受当地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3.临床检验中心

根据临床检验管理工作需要,市本级挂靠襄阳市中心医院设置1所临床检验中心,县级不设政府主办的临床检验中心。

五、构建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织密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推动构建以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实现医疗卫生机构纵向整合和横向医防协作,提升县域服务能力,推动形成分级诊疗、有序就医、全程服务新格局,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健康。

(一)坚持“平战”结合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增强重大疫情动员能力。建立统筹应急状态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和病区腾出、征用机制。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设立公共卫生总师,在疾病机构设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强化发热门诊、基层机构、药店等哨点作用,健全网络直报、舆情监测、医疗卫生人员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等多渠道疫情监测和快速反应体系,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提高实时分析、集中研判能力。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加强呼吸、创伤、感染、急诊、重症、检验、麻醉等专科建设,预留可扩展空间,提高设施、设备、人员“平战”转化能力。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和调度机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群防群控机制、疫情防控执法机制。

(二)强化医防协同

建立健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实现工作衔接联动、服务连续整合、人员柔性流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对居民健康危险因素的监测、分析、评估和干预。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探索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合理享受家庭医生团队成员相关待遇。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完善网格化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居民“四位一体”慢性病防治模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向社区居民提供融健康教育、风险评估、慢性病筛查、有序分诊、规范诊疗、随访干预为一体“医防融合、全专结合、全程有序”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

(三)完善分工协作

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在城区组建由襄阳市中心医院、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襄阳市中医医院牵头,辖区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参加的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疾病预防和诊治、健康管理、医疗护理、康复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鼓励牵头医院托管县级人民医院,下沉优质医疗资源。

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的原则,每个县(市)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布局等情况,组建若干个(一般为2-3个)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县域医共体,强化防治结合和上下联动,提高县域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强化医联体内优质专科诊疗资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倾斜力度,建立二三级医疗机构对家庭医生转诊签约居民“优先预约、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优先会诊”的就诊机制。逐步引导居民形成家庭医生首诊、并经家庭医生转诊到上级医院就诊和下转接诊的模式,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

(四)坚持中西医并重

建设形成以襄阳市中医医院、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优化优质中医卫生资源配置,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水平。充分依托现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研究室、三级实验室等平台,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推进协同机制创新,支持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积极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全覆盖,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打造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性名医堂运营模式,服务广大基层群众。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计划。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实现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目标。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到2025年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室。推进中医治未病纳入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推进中医药深度融入公共卫生体系,实现中医药及时全面参与、中西医结合协同应对疫病。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推进中西医临床协同,推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全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100%的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动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建设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诊疗中心,形成并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公立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内容。探索开展中医家庭病床康复服务,建设高水平中医药运动医学健康中心。

(五)鼓励多元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和引导其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在骨科、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以及康复、护理、体检、养老、托幼等领域,建成一批上规模、有特色的社会办医院。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社会办医院可以自愿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综合力量或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办医也可牵头组建。

六、强化支撑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高质量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用高质量党建统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强化政府责任,加强规划宣传,推进信息公开,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识和了解,把制定实施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作为对卫生健康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健康襄阳建设任务要求。健全推进机制,增强规划的引领力、约束力和执行力。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并及时对接市直有关部门。

(二)实施人才兴医。实施卫生健康人才高质量发展工程,在人才引进方面,重点加大硕士、博士及主任医师等高层次医学和公卫人才引进力度。在人才培养方面,持续深化科卫协同和医教协同,加强院校合作,建立与湖北文理学院、湖北医药学院和省部属医学院校等高校联合培养机制,扩大医疗、公共卫生和护理人才储备。依托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地医学院校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大专学历医生培养、留用和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高水平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纳入干部教育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体系,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持续加大“西学中”中医人才培养,培养造就一批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三)完善公益性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政府卫生投入在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机构运行、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等方面承担主要筹资责任。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专科医院投入责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卫生健康事业,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多院区建设发展,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为患者救治的定点医院。建立财政对重大疫情应急储备的长效投入机制,纳入政府经常性预算安排。

(四)完善医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重大疫情等紧急状态下的科研攻关指挥、行动、保障体系,建立与医学院校、科研机构沟通机制,联合开展科研攻关。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强临床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加强重症、感染、呼吸、麻醉、影像、病理、检验检测等平台学科建设,推动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和推广、人才培养、关键设备配置,以高水平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引领技术进步。支持公立医院与骨干医药企业、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等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充分发挥大型综合性医院的科技创新核心作用,做好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的衔接,促进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

(五)明确部门职责。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机构编制、医疗保障、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编制规划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积极支持卫生健康领域项目程序审批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六)严格保障规划实施。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市卫健委建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推动工作落实。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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