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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襄阳长虹路店 经营重金属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告

时间:2024-02-07       作者: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襄阳长虹路店经营重金属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1026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超市经营的干燥裙带菜进行抽检,20231115,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3GJS1-01878显示:铅(以Pb计算)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31120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超市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检验报告(No2023GJS1-01878并开展现场检查。

经调查核实,20231025日,超市从襄阳石灶堂商贸有限公司以14.4袋的价格购进干燥裙带菜12袋(生产厂家:大连吉洋食品有限公司,批次号:20230701,规格型号:100g/袋),并以18/100g价格销售10袋,总计售卖金额180剩余2袋上述干燥裙带菜因破损的原因你超市退回给了供货商襄阳石灶堂商贸有限公司。

三、行政处罚情况:

该超市经营重金属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超市在食品经营中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整改情况:

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襄阳长虹路店针对此次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商品进货质量关。二是对全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三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相关管理规定。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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