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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郑海静调味批发部 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告

时间:2024-06-11       作者: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郑海静调味批发部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3月7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经营的八角进行抽检,2024年3月22日,武汉海关技术中心襄阳检测实验室检测出具的检验报告(No:SJ2400408)显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3月27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店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检验报告(No:SJ2400408),并开展现场检查。

经调查核实,2023年10月3日,该批发部从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春凤八角香料经营部采购两袋76斤(38斤/袋)八角,购进价格18.1元/斤,采购总价1374元。销售价为26元/斤,销售69.2斤,扣押6.8斤。

三、行政处罚情况:

该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鉴于该店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积极整改,没有拒不改正的情形。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整改情况:

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郑海静调味批发部针对此次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对在售商品进行安全排查,对所售商品和检验报告进行核对,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商品上架。二是对所抽查的八角下架处理,对已售出的逐一联系,回收并销毁。三是进一步健全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签订购销合同,建立健全各类台账。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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