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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小毕酱菜批发部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告

时间:2024-06-20       作者: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小毕酱菜批发部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3月11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经营的腌酸菜进行抽检,2024年3月21日,武汉海关技术中心襄阳检测实验室检测出具的检验报告(No:SJ2400437)显示: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3月28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店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检验报告(No:SJ2400437),并开展现场检查。

经调查核实,2024年2月28日,该店从襄阳刘师傅酱品有限公司购进腌酸菜(生产日期2024年2月28日)30件(6Kg/件),购进价格15元/件,总金额450元;2024年3月11日,以18元/件价格销售了1件,2024年3月25日将剩余29件全部退回给了供货商。

三、行政处罚情况:

该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鉴于该店在食品经营中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采购食品中有供货商资质及检验报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四、整改情况:

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小毕酱菜批发部针对此次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对所抽查出问题的腌酸菜商品进行下架处理,针对已销售的发布召回公告进行召回。二是对店内所有在售的商品进行了一次安全排查,对所售的商品和检验报告进行对应核实。三是进一步健全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完善供货商档案,实行定点采购,签订购销合同,建立健全各类台账。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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