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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07       作者: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各民营企业: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4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注册1年以上的民营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注册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以前),与民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且在本单位缴纳3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费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

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起点认定直接将纸质材料报送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湖北省职改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规定执行。具体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hubei.gov.cn/)—职称评定专栏—申报评审条件。

三、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水平能力测试。参加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中级职称评审人员须参加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后才能参加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名参加水平能力测试。测试时的专业、级别应与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申报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实际岗位不一致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二)“双贯通”技能人才。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1〕38号),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贯通领域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等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三)突出关心关爱。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资格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视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现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作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评审。

(四)放宽学历限制。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同等职称评审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

(五)破格、转评及晋升。破格、转评由单位人事部门、人事代理机构、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后,报评委会办公室复核。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本专业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平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和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以上专业职称。

(六)关于时间的计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加职称评审,退休年龄、业绩材料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6月20日。其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按实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四、实施步骤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采取先在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省评审系统)个人端上进行申报, 中级职称评审再进行水平能力测试的方式开展。申报人员在省评审系统先进行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对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核并推送,职改部门、评委会审核资格条件通过后确定水平能力测试名单。参加水平能力测试考试合格人员再将纸质材料报送参加评审。

(一)职称网上申报

个人在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端(http://59.175.218.201:8501/#/),完成网上个人账户注册、绑定所在单位、确认申报专业所属评委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填报个人申报数据后推送至单位审核。申报人员资料录入时需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上传材料与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申报人员选取任现职以来本人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参与项目情况、发表论文、著作及其他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等主要业绩成果进行申报。在找不到对应栏目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时,请上传至“其他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栏。

单位网上审核入口为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端(http://59.175.218.201:8502/#/),各单位账号由所在地人社(职改)部门统一分配。用人单位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推送到职改部门、评委会审核。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水平能力测试

1.测试内容

从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发展状况;从事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在省评审系统上申报并经职改部门、评委会网上审核通过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xiangyang.gov.cn/)→专题专栏→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襄阳市人事考试院公众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报名。

(2)选择专业。测试人员应根据本人在职称网上申报的专业岗位和相关条件,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详见附件2。

(3)提交审核。下载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县(市、区)职改部门逐级审核盖章同意和本人承诺签字确认后,提交审核时上传报名表。上传的图片为清晰彩色扫描版。

(4)审核缴费。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审核状态,审核不通过需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经审核通过后,考生点击“网上缴费”扫码缴纳费用,考生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

(5)报名实行承诺制。未经评委会在网上审核通过和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咨询答疑。网上报名中所遇政策问题请咨询襄阳市人事考试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电话:0710—362870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3.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标准实行双线控制。合格线按百分制计算不低于60分,合格率不超过90%。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2024年算起(含当年),有效期为3年,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者在3年内可申报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三)纸质材料申报

此次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职称申报纸质材料原件由各民营企业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汇总后集中统一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大厅,不接受个人报送。

职称申报材料要真实、规范、完整。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具体申报材料内容及相关要求见《2024年度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附件3)和《2024年度襄阳自贸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起点认定及初级职称评审报送材料》(附件4)。

五、时间安排

(一)网上受理职称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7日至6月2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资料的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申报。

(二)水平能力测试时间

1.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18日17:00。

2.测试时间:2024年8月3日。

(三)报送评审材料时间

各民营企业集中报送至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六、受理地址及电话

各民营企业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后集中报送至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地址: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710——3243575.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资金分成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中级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5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扫码缴纳,此次评审不收取费用。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诚信申报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5),承诺所填写的文字内容及证明材料真实准确,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强化各级监督责任。用人推荐单位是申报材料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申报平台填写的数据和纸质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相关业绩材料必须在用人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单位严格对推荐材料把关,按照规范进行审核盖章,因审核不严影响评审的,责任由申报个人和用人推荐单位承担。人社(职改)部门对推荐、申报、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在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要严肃遵守申报、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放宽条件、降低要求,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倒查追责机制。2024年度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人事、纪检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凡违反政策规定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高新区职称评审部门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代理开展与职称评审申报及服务相关的任何工作;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组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除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外,不收取“服务费”“代办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用人单位务必通过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官方渠道了解职称评审政策及相关信息,切勿轻信各类媒体、网站、小广告等推送的可“代办”“保过”“条件不够可评职称”等虚假信息,加强自我防范,谨防上当受骗。

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关政策口径由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申报业务受理咨询电话:0710——3243575。

附件:1.2024年度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专业目录参考表

2.2024年度晋升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分类表

3.2024年度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4. 2024年度襄阳自贸片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起点认定及初级职称评审报送材料

5.诚信承诺书

6.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襄阳片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评审花名册

7.胶装纸质材料封面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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