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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党支部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7-31       作者: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至11月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12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按照“书记挂帅、分管领导牵头、责任科室具体落实”思路,成立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落实襄阳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署、督办、整改闭环机制,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彻底、落实到位。

二是细化措施明任务。研究制定《关于落实襄阳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从6个方面明确了16项整改任务、72条整改措施,每条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是强化调度求实效。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纪检监察工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调度整改工作,建立“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常态化督导机制,对存在问题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通报制管理,召开督办会6次,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开展政治监督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制定《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对全区31家单位党章学习和贯彻执行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纳入高新区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考核,发现问题48条,督促限期整改。二是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将党章学习和贯彻执行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巡察和“一把手”述责述廉重要内容。三是对2023年“一把手”谈话情况进行“回头看”,应谈尽谈25人,谈话数据已同步录入湖北省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平台。同时汇总谈话情况,起草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综合报告报送区党工委。四是强化监督数据录入,将民主生活会督导等日常监督数据录入湖北省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平台,实行每月动态录入日常监督情况。五是制定《2024年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有序推进。

2.关于“督办专项整治活动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态长效整治机制。分别向6家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街道)发送《关于推动常态长效整治停车收费“微腐败”的工作提醒函》,督促各单位围绕8个方面整治重点深入排查风险、开展执法检查、完善制度机制。目前已排查风险7条,制定措施7条。通过整改督办,创业中心园区现共有停车位271个,其中73个为整改督办后新增车位。二是启动村级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印发《高新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目前正在开展自查自纠,全力推进实施。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等重要内容,传导工作压力。2023年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专项整治自查问题不够深入的7家单位予以扣分,对专项整治中建章立制数为0的2家单位予以扣分。

3.关于“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清查近三年来巡察移交未办结线索,经班子会议集中研判,建立台账,要求快查快结。二是召开巡察整改督办会议。涉及问题整改的10家责任单位参会,通报市纪委审核结果和整改意见,纪检监察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持续抓好整改。三是推动问题整改销号2条。主要领导带队向市纪委监委专题汇报最新整改情况,同意2个问题销号。四是纪检监察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召集未整改到位3家单位开展集中研判,根据3月4日区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推进问题进一步整改销号。

4.关于“四风及群腐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力传导持续增强。在襄阳高新频道等媒体公布“四风”突出问题监督举报方式,收集问题线索,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印发《关于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大讨论活动。拍摄《说案明纪》警示片,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党员干部观看,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开展作风专项整治。联合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起草作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靶向发力,重点做好深入自查自纠、做实日常监督、开展群众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三是持续开展“群腐”专项整治。围绕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综合运用督查督办、专项检查、约谈提醒、情况通报等方式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牵头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大数据监督助力正风肃纪。督促各镇(街道)以村(居)小微权力智慧监督平台为抓手,持续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小型工程建设、“三资”管理、村办企业监管等信息录入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应录必录,加强预警信息处理,推动问题整改。总结平台运行经验,《高新区小微权力智慧监督平台运用分析报告》,得到区党工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5.关于“培树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纳入全区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教育之中,编印《高新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警示录》,各级党组织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莫让“杯”具重演》。二是常态纠治违规吃喝问题。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及酒驾醉驾、带“彩”娱乐背后“四风”等问题,联合职能部门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党员干部绷紧思想之弦。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发《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衔接,构建全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常态长效机制。

6.关于“统筹推进清廉高新建设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指导。印发《清廉高新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廉高新推广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一镇(办)一品牌战略,以点带面推动清廉高新建设整体提升。二是推动重点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2021年4家牵头单位未及时制定清廉建设实施方案的问题,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于2022年4月已对上述4家牵头单位发送关于提高上级决策部署执行力的工作提示,4家单位已深入分析单位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定期调度。通过召开全区清廉建设推进会,压实清廉载体建设牵头单位主体责任,促进交流经验,提升清廉载体示范点建设水平。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民企的联系,总结清廉民企建设工作经验,编发第五期清廉高新工作简报。向各牵头单位发工作提醒函,督促积极向对口市直单位沟通汇报,积极申报省级、市级示范点。五是加强督导考评。将清廉建设纳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政治巡察范围,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以考促建、以评促干。在2023年度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对全区各单位清廉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7.关于“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办理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梳理执纪执法平台,对未及时处置的线索进行提醒;利用每半月工作例会,对线索案件办理进展进行通报。二是对11件未及时提出处置意见的问题线索及时整改。三是制发《案件卷宗模本》,开展案件“月评月讲”活动。解读《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自办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规范程序、指导办案。四是强化案件审理跟班跟案学习和对乡镇纪委的审理业务指导力度。对补证案件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在修改审理报告、研判如何补证等方面进行指导,现场办公指导案件11件。五是建立审理人才库,从各乡镇共抽选6人进入审理人才库,提高对审理人员业务培养;同时制定《委机关自办案件审理流程图》《乡镇案件审理流程图》并上墙,将流程图发至镇(街道)纪(工)委,提高协作审理运行效率。六是修改并试行“片区审理”规则,提高协作审理运行效率。2024年以来,通过片区交叉审理案件12件。目前正根据“片区审理”的试行效果修订《高新区案件协作审理暂行办法》。七是加强审理室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2024年以来,审理室已提前介入审理案件3件,参加信访专题会12次。

8.关于“化解信访问题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行动。自2023年11月以来,每周由分管信访班子成员定期调度研判重点件办理进度,通过调度研判,办结重点信访件10件,实名举报人签署满意4件,质效显著提升。为推动化解疑难重复信访件,委主要领导每周五下午亲自调度重点件办理进展,听取汇报,提出办理质量和时限要求。二是定期对账,健全预警提示机制,对信访件进行常态化跟踪督办,对分流后办理时间达1个月的承办单位电话提醒,分流后办理时间达2个月的发放督办单,避免产生新的超期件。三是开展信访业务培训,常态化学习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办法等重点内容,并将信访业务知识纳入专题培训。四是制定完善《关于查否件重复举报复核工作办法》,对查否的重复举报件,充分发挥镇办交叉、区提级审理、交叉复核作用,实行班子成员集体会商研判,提升重复举报办理质效。针对查否重点件涉及耕地、抛荒地等问题,践行“一线工作法”,分管信访的班子成员多次到一线查看,问情况、察实情。五是制发《关于建立信访矛盾化解人才库通知》,组织全区各单位推荐人才库成员,通过部门专业骨干力量参与信访件答疑解惑、政策解读等,切实提高信访化解率和满意率。六是制定廉政谈话方案,对超督办期限办信和案件质量不高问题,由分管领导对相关镇(办)纪(工)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开展举一反三,防止发生新的同类型问题。

9.关于“开展以案促改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2020年以来多占政策性住房和还建房、酒醉驾等三类问题并形成台账,督促承办单位再度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改效果。二是对典型案、同类案、系统案建立台账,加强研判。三是持续开展“一案一教育”。案件审理室加强业务指导,将《如何规范高效开展“一案一教育”》的培训课程,纳入“月评月讲”范围,督促各承办单位、党风室做实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四是强化以案促治促改效果,将审查调查过程发现问题而形成的纪检监察建议书纳入案件审理范围,进行同评同审,并提交委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审议,目前已对1件纪检监察建议书进行集体审议。五是建立纪检监察建议书长效评查机制。将《如何提高纪检监察建议书质量》的培训课程纳入集中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了纪检监察建议书评查,制发通报文件,督促各单位对照反馈的问题清单进行整改。

10.关于“开展联动监督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部门联动,召开联席巡察整改督办会议。2024年1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督办会议,涉及问题整改的10个责任单位参会,巡察办通报市纪委审核结果和整改意见,纪检监察工委、管委会综合办领导分别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持续抓好整改。二是抽调高素质人才参加巡察,增强发现线索能力。2024年3月启动第四轮巡察,组织开展巡前培训,增强巡察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3月1日邀请市区两级专家到我区进行巡前全员培训授课。首次采取巡审“联动”,3月5日投资评审中心4名审计人员同步进组参与巡察,强化监督合力。三是整合全区机构情况重新调整战斗单元协同机制。制发《关于调整战斗单元有关工作的安排》,将全区31个区直部门和镇办纳入战斗单元统一管理。摸清战斗单元底数,建立战斗单元人员花名册,对156人做好信息归档。四是制定《战斗单元交叉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内容和要求,组织各战斗单元开展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26条,进一步强化监督,防范风险。

11.关于“发挥基层监督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东风街道纪工委书记已配备到位,机关各室主任已配备到位,各镇办纪委书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没有兼任等情况。二是制发通知督促各镇办纪委配齐配全后备力量,做好人员备案管理。三是提升基层监督质效。督促各镇(街道)以村(居)小微权力智慧监督平台为抓手,从严开展“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及时规范处置预警信息,深入挖掘预警信息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筛选、转化一批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追责问责。四是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向基层党员干部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60份,同时向各镇(街道)发送《关于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提醒函》,各镇(街道)深入贯彻落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含无职党员)党纪党规学习,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

12.关于“配备监督力量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主任已配齐,选拔1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二是将机关18名人员纳入年轻干部台账管理,制定《高新区2024年“纪检监察干部上讲堂”学习培训方案》,目前已组织开展2期活动,切实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三是对“三重一大”和中心组学习记录不规范立行立改,完善会议记录相关内容,规范会议记录要素。四是分管领导强化指导督导,对规范记录会议问题进行提醒谈话,提醒会议记录人员“态度要端正、字迹要清晰、内容要全面、表述要精准”。对1-2月会议记录内容进行了检查,督促提高思想认识。五是向党工委申请谈话设备维护资金,积极对接财政金融局,督促资金拨付,为后期设备维护运行奠定基础。

1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支部活动。按时督促机关支部委员召开支委会,并做好记录。将“三忆三问三思”环节纳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议程。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标市纪委监委和区党工委,反馈修改酝酿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邀请市纪委督导组和区党工委督导组参会指导,严肃规范民主生活会活动开展。三是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明确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课等会议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支部组织生活。

14.关于“监督执纪规范化建设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案件全周期管理,制发《关于强化巡察整改规范案件监督管理的工作提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扩大整改成效,推动工作规范化、正规化。二是制定集中约谈方案,2月23日分管领导对相关镇(办)纪(工)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三是目前三个镇办谈话室均已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制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常态化检查的通知》,要求每月自查自纠和每季定期检查相结合,通过压力传导、督导检查、督促整改,把办案安全工作抓实抓细。

15.关于“开展学习教育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班对所有同志的个人自查事项表进行审阅,对自查不全面的2名同志督促其补充完善,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相关问题得到整改。二是组织区、镇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填报《廉政档案基本信息采集表》,建立一人一档廉政档案,将《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存入各自廉政档案,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引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认真填报,规范管理。三是对标区党工委,调整中心组会议流程,审核会议内容,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四是制定《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方案》,明确学习重点和学习形式,着力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16.关于“落实整改问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人对所有同志的个人自查事项表和谈心谈话等材料进行审阅,对信息填报不精准、不全面和谈话提纲雷同的19名同志督促完成整改。二是制发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对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做到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对已经健全完善的各项制度,坚持抓好落实,确保作用发挥。

二是适时“回头看”,持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标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扎扎实实把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同时,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全程扎实、反馈意见全面落实。

三是不断深化整改,巩固拓展整改工作成效。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总结分析系统性、规律性问题,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同时,立足常态长效,从体制机制上查找深层次问题,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扩大市委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03030951,邮政信箱: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路8号,电子邮箱:376955371@qq.com。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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