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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1   来源:高新区    作者: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围绕高新区中心工作,全面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省、市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积极公开各类信息。2023年,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280条,其中动态类信息1396条,政务公开信息1856条,专题专栏信息34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通过完善高新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设置综合服务、政务公开查询窗口,优化湖北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扩大依申请受理面积,提升便民服务质效。2023年,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次(含市政府交办2件),办结21次,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立足新时代新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修订《高新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且严格执行常态化读网巡网制度,以确保门户网站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提升优化网站政务服务功能,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开设主题服务专区,融合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民生领域的主题资源,汇聚相关主题事项涉及的政策、解读回应、政务服务、便民查询等关联度高的信息,实现“手把手”引导式经验型的办事服务。2023年,高新区门户网站荣获“2023年度中国优秀政务网站”称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印发《高新区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考评方案》,督促各地各部门对照任务清单和考核标准,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加大日常监管和督办考核力度,每季度对全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抽查通报。召开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会,通过培训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增强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意识,提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高新区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含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共处理行政许可8593件、行政处罚35件、行政强制0件;累计发生行政事业性收费579.6264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9.62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高新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含市政府交办件2件),其中,予以公开6件,部分公开10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2件,不予处理1件,其它处理0件,全部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高新区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3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1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进一步规范;2.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多为文字、图解、问答等方式解读,表现不够生动,动画、视频、图表等表现形式较少。下一步,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增加栏目、增设政策问答库、办事服务、适老化及无障碍等功能服务,围绕30个基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对照公开标准指引,认真做好公开事项目录的梳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做配套的政策解读,创新解读方式和解读角度,做到对内容解读全面深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全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将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纳入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内容,督促各地各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工作动态和年度总体情况。2023年,高新区管委会公开市政协提案答复5件、樊城人大建议答复3件。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高新区主动公开重大项目建设信息24条,公益性事业建设426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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