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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高新区(自贸片区)“车城人才” 实施意见

时间:2023-02-23    作者:
索引号: 011158671/2023-3148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阳高新区党工委 公开日期: 2023-02-23
标题: 襄阳高新区(自贸片区)“车城人才” 实施意见
生效时间: 2023-02-20 终止时间: 文号: 襄高发 (2023)4号

襄阳高新区(自贸片区)“车城人才”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四区”叠加优势,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全面提高人才引育质量、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全力打造襄阳人才特区、区域性人才中心核心区和创新高地,结合襄阳高新区(自贸片区)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发挥企业引才育才的主体作用

1.设立车城人才创投基金。发挥人才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设立“车城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根据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企业和重点科技平台企业发展特点,采取多样化的股权投资方式进行投资,单笔投资一般不低于5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对于重大项目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投资。积极引导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高新区人才企业,推动人才链、资金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2.支持企业全职引才。支持全职引进外国专家,对经批准新引进到高新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合同(协议)的经济技术类专家(符合市级B类以上人才),经认定后企业按每人3万元标准享受一次性补助。企业通过猎头机构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的高管和骨干,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全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按佣金的50%(单个人才最高10万元、同一年度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给予企业引才奖励。对区内企业全职引进高级管理或技术人才且年薪50万元以上、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认定,每新引进1名给予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襄阳市“人才强企”建设活动的“十强”企业发放引才补助,补助标准为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1万元/人、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3000元/人、全日制本科生1000元/人。高新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省级领军人才以上人才和职业经理人,税前薪金达到上年度全市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6倍以上、到岗工作并在高新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企业年度实际支付人才薪酬的30%享受补助,每人补助累计最高30万元,补助最长年限为3年(按年度发放)。

3.鼓励探索柔性引才。依托科技部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襄阳)基地,推动政产学研合作,绘制“产业人才地图”,柔性配置人才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本地企业与科技领军人才深化战略合作,大力吸引各类领军人才来区创新创业。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退休返聘、联合攻关等形式引进的各类“高精尖端”人才或团队(主要包括国内外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奖项主要完成人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完成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在海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和中国500强企业总部担任高级职务两年以上的人才,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校、企业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人员,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高新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的,服务年限不少于1年且每年在高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的,按实际税前劳动报酬的30%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4.加大人才培育激励。企业引进人才在襄入选国家、省级重大人才工程的,对所在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协助申报襄阳市隆中人才支持计划,按入选层次分别落实隆中人才支持计划A类200万元、B类100万元、C类50万元的市级经费支持。积极推动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的政府采购应用,促进科技人才的产品变商品。企业团队在高新区创办高成长性企业,在项目实施期内连续3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以上且第3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企业3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不含关联交易等)的2%享受最高1000万元的成长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创造的地方贡献度。鼓励企业与在襄高校(技工院校)联合订单式培养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对毕业后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正常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订单企业培养补助。大力开展政校企技能人才联合定向培养,定向培养方式为全日制专科学历,学制3年,按照每年5000元/人的标准承担企业定向培养人员学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鼓励建设综合性职业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经高新区认定的技师工作室、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给予2万元的资金补助。

二、进一步提升人才赋能平台的主力地位

1.建强创新创业平台。全力支持襄阳(高新)科技城建设发展,实行有别于园区的差异化考核机制,强化要素保障能力,打造全国有影响力、区域有竞争力、省内有引领力的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对企业新建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海智计划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资助。对本年度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经费补助,区级最高补助100万元。探索实施辖区企业科研机构回迁计划,对于迁回高新区新建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资助,按照研发机构内全职且在襄阳缴纳社保的回迁研发人数(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数量)予以资助,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3万元/人。

2.搭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平台。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加大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学术组织在高新区发起、组织产业发展学术论坛,经认定可按活动实际产生费用的50%,给予主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补贴。对企业、产业联盟、新型研发组织和人才专业组织发起的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参加较多的,经申请审批,按活动实际产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15万元资助。依托区内国家级孵化器、“海智基地”、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探索“区内注册、海外经营、研发”的离岸模式,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3.搭建市场化引才平台。鼓励风投机构和基金公司将其孵化培育、投资入股的项目引荐到襄阳高新区落户,推荐引进的人才团队入选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在襄阳高新区落户后,风投机构和基金公司按本年度创造的地方贡献度30%比例享受奖励,连续奖励3年。鼓励企业深化与创投机构、基金公司、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的积极性,拓宽企业招才引智渠道。

三、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主角意识

1.评选“车城人才”。定期开展“车城人才”评选活动,给予获评者通报表扬并享受免费体检、疗养考察、发放旅游年卡等福利待遇,优先推荐入选人才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等,对优秀领军人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遴选车城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围绕科技发展趋势和高新区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高新区创新创业,定期评选出一批在科研、技术上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对促进高新区产业发展有重要作用和重大影响的车城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对于入选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2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对于入选科技创新项目给予一次性1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潜在独角兽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等重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可优先推荐纳入车城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3.加快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通过加强政治引领、搭建交流平台、丰富培养方式、完善激励制度、优化服务体系、广泛培植典型六个方面十六条具体措施助推企业家成长,造就一批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增强企业竞争力。以拓展战略眼光和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为首要目标,力争五年重点培养50名杰出型、100名优秀型、200名储备型和一大批新生代企业家。

4.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加大企业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力度,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给予1000-5000元的培养补贴(初级给予1000元补贴,中级给予2000元补贴,高级给予3000元补贴,特级给予5000元补贴)。

5.全面引育社会事业人才。支持引进教育、卫生特聘人才,相关待遇可“一事一议”。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加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培育支持力度。统筹兼顾宣传、体育、文旅、社会治理等社会事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引育并重,分层培养一批人才。

6.加速人才集聚。对企业全职新引进的紧缺高端人才(需按规定在襄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经认定符合条件的A类、B类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予以支持,C类、D类人才每人分别一次性发放 30 万元、20 万元生活补贴(均为税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每人发放18万元生活补贴(税前,分3年,按月发放)。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分别发放7.2万元、3.6万元生活补贴(均为税前,分3年,按月发放)。对新引进在区内全职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在高新区工作满1年的,购买襄阳高新区生产的乘用车并在我区缴纳当年车船税的,按照车辆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的5%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来高新区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发放旅游年卡和公交卡,每人限领1次。

7.加大产业领军人才激励。在高新区申报入选国家、省级重大人才工程(计划)的,分别按照国家、省资助金额的2倍、1倍给予资助(税前);在高新区申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以及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按照实际获奖金额的2倍、1倍给予奖励(税前)。对于入选“隆中青年英才”的人才,入选人才培养周期为5年,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产业领域人才每年资助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人才每年资助3万元。

8.实施自贸片区专项人才激励。在自贸片区范围内,每年核定一批贡献大、成长快的重点企业,对于在这些企业中实际从事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国际投资贸易、金融资本服务、跨境服务等领域工作,连续工作不少于1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该企业税前年工资性收入不低于全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倍的高端人才,其在片区内缴纳的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专项奖励(该奖励资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聘任一批在自贸试验区规划设计、平台建设及国际金融服务、国际贸易、国际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带动能力强的国内外专家学者或企业家,担任自贸片区建设顾问,每人每年给予5-20万元顾问经费。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国内知名高校院所,选派一批国际金融服务、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国际法律、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等方面的专家到自贸片区管理机构挂职,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工作补助,并提供免费住宿。

9.完善人才安居保障。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来高新区求职应聘、开展短期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提供短期免费入住人才驿站。新引进的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相应层次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积极协助办理入住人才公寓、享受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公积金贷款额度、生活补贴等。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领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A类、B类人才实行“一事一议”;C类、D类人才分别发放15万元、12万元购房补贴券(税前);E类人才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发放12万元购房补贴券(税前),其他高层次人才发放8万元购房补贴券(税前);F类人才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发放6万元购房补贴券(税前)。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比照硕士研究生执行;具有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比照全日制本(专)科生执行。

10.优化外籍人才服务。实施自贸片区出入境便利化措施,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按程序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自贸片区内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自贸片区内直接受理签发外国人签证证件,直接审批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四、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管人才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完善宏观指导、科学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机制,切实做好党工委管委会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机制,把人才发展绩效作为人才工作年度要点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履职尽责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分值权重,对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

2.保障经费投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经费投入体系。区级按照不低于上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2%的标准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保障人才政策兑现、重大工程实施和重大活动开展。适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人才政策落实、人才平台建设、人才环境优化等情况开展监测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完善调整相关政策措施。

3.提升服务水平。提档升级人才超市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依托襄阳人才超市服务联盟,培养一批人才服务机构,探索实施人才服务专员制度。打造人才主题公园,营造尊才爱才惜才良好氛围。对接本市三甲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预约、“一对一”诊疗服务。积极协助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其子女就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按照属地原则和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为符合条件人才协助申领“楚才卡”、“襄才卡”。落实定期召开“政才早餐会”、党工委领导走访慰问、休假疗养、健康体检等制度;举办人才交流联谊活动,促进人才圈层交流。

本意见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襄阳高新区范围内的企业和在企业工作的个人。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襄阳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已享受襄阳市“1+7”人才政策的,区级不配套资助、不重复享受。与本区其它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执行。本意见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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