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3-3778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襄阳高新区管委会 | 公开日期: | 2022-01-25 | ||
标题: | 襄阳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新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
生效时间: | 2022-01-18 | 终止时间: | 文号: | 襄高管发〔2022〕2号 |
襄高管发〔2022〕2号
襄阳高新区管委会
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新区现代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部委办局、各园(镇)办、区直各企事业单位、市直驻区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新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月18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新区现代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加快推动高新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能级提升,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产业集聚,增强市场竞争优势,打造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高新样板”,根据《襄阳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襄阳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高新区辖区内登记注册且纳税的服务业企业、商贸企业,以及承担服务业发展工作任务的镇(街道)委托购买服务的相关单位。
二、扶持政策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鼓励服务业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鼓励商贸企业成长为限额以上企业。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批发、零售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住宿、餐饮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首次纳入大个体统计的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3.加强对大型商贸综合体、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商业街区等资源的整合。对在实体经济基础上成立统一的管理公司或商贸公司,并首次入库的限上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鼓励工业企业在高新区成立独立销售公司进行产品销售。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鼓励分支机构转独立法人。对于分支机构在本地、总部在高新区以外转为独立法人并首次纳入高新区统计,且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支持市场主体提质增效
6.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幅位于前20名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7.支持商贸企业快速发展。批发、零售行业限额以上企业当年销售收入达到8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位于前20名的,各奖励10万元;住宿、餐饮行业限额以上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位于前5名的,各奖励5万元。
8.支持商贸大个体发展。批发、零售行业大个体年度销售收入同比增幅位于前10名的,各奖励5万元;住宿、餐饮行业大个体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位于前10名的,各奖励3万元。
(三)支持成长潜力型企业发展
9.支持服务业、商贸业潜力型企业发展。当年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亿元、2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7万元、5万元。
10.当年新“进规入库”且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四)支持纳税贡献企业发展
11.服务业企业、商贸企业当年纳税在全区行业内排名位于前10名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
(五)加大镇(街道)经济工作保障力度
12.对各镇(街道)在促进服务业、商贸业发展过程中,需购买服务或产生的其他开支,财政上给予经费保障。
三、附则
1.以上涉企奖励用于激励企业核心团队,促进服务业、商贸业高质量发展。
2.同一主体的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3.企业在申报扶持政策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补助或奖励资金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镇(街道)收回补助或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4.本意见由经济贸易发展局负责解释。
5.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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