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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2-09-22    作者:
解读单位: 襄阳市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2-09-22
来源: 高新开发区 主题词: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一、文件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测绘服务质效,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避免同一阶段对同一标的物重复测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6号)、《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关于全面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19〕1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制定过程

由襄阳市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成立起草专班,在认真学习《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6号)的基础上,形成《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初稿)》,2022年9月14日发高新区审批局、高新区建设局征求意见,再次修改后形成《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后,经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形成《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文件主要内容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更好更快更方便企业和群众为导向。

2.工作目标,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避免同一阶段对同一标的物重复测绘。

3.适用范围,全区范围所有政府和社会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测绘服务纳入"多测合一"改革。(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

4.工作内容及有关要求,建设单位登录系统,进行项目委托;测绘服务单位接受委托,进行测绘作业;测绘成果报送,格式审查;测绘成果汇交,数据共享。

5.管理与监管,建设单位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测会服务单位严格"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管理;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组织开展"多测合一"监督检查工作。

2022年9月14日征求高新区审批局、高新区建设局意见后原则通过,分别于2022年9月20日王旭同志审批,2022年9月20日向玉国同志审定签发。于2022年9月21日印发。

关联政策: 襄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 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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